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新疆哈密大南湖矿区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内容概要
新疆哈密大南湖矿区东区位于哈密市东南约80km,行政区划属哈密市伊州区管辖。矿区东西长约71km,南北宽3~10km,面积约644.04km²。大南湖矿区东区规划总规模为39.0Mt/a,分为5个井(矿)田和3个勘查区,矿井工业场地均配套建设同规模选煤厂。
二、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市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西河街道惠利园高层3楼
联系人:马超
联系电话:0902-2235297
邮箱:210165978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
联系人员及电话:周工 027-87717143
邮箱:71551004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将您的宝贵意见反馈给我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规模和方案的建设性建议;
(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表。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请致电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能源科办公室,电话:0902-2233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