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星星峡镇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伊州区星星峡镇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调整、需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信息的范围
1.伊州区星星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
2.伊州区星星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职能部门职责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负责人姓名;
3.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集中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与标准;
4.重大建设项目与公共资源配置、脱贫攻坚、教育、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信息;
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应对情况及工作动态等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伊州区政府网查阅有关目录。
(二)公开信息的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开:
1、政府网站:伊州区人民政府网;
2、现场查阅:伊州区星星峡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综合办公室;
3、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伊州区星星峡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区星星峡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办公时间:夏季:9:30-13:3016:00-20:00;冬季:9:30-13:3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2-2203554
传真:0902-2203554
(二)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可以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除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依申请信息处理流程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哈密市伊州区星星峡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