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护群众的合法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保护各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哈密市伊州区陶家宫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