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关于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的方针政策,制定园区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办法、细则;
二、根据农业总体规划和伊州区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园区内投资项目的综合审核,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四、负责园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园区内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负责园区水、电、路、暖、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园区高新技术的引进、示范,组织开展科技项目申报、成果转化推广,协调指导园区产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园区综合统计工作,建设信息平台,收集、发布有关信息;
八、负责园区的人事、劳资、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九、承担区政府授权管理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