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编制了《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人事任免、社会监督、部门文件、政策解读、政务“五公开”、规划计划、重点项目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哈密市伊州区政府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农业园区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开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园区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园区申请获取。园区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园区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园区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园区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地址:西戈壁和畅大道21号院
邮政编码:839000
联系电话:0902-2380022
传真号码:0902-2380022
(二)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可以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除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哈密市伊州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下载《哈密市伊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或可以在管理机构处领取。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申请的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902-2380022
办公地址:西戈壁和畅大道21号院
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