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基本情况
南湖乡是农业型乡镇,位于哈密市伊州区,距伊州区以南30公里、区域面积0.89万平方公里,辖3个行政村。
二、编制过程
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开展以来,南湖乡按照乡镇主体、自下而上、稳慎推进的工作思路。分三个阶段完成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全覆盖、无遗漏梳理工作事项。第二阶段,逐项整合凝练、流程再造,形成履职事项清单初稿。南湖乡履职事项清单:共有履职事项208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88项、配合履职事项84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36项。
三、清单内容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是本乡必须为、负全责的事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安全稳定、民族宗教、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投资促进、人民武装、综合政务等21个类别,共有基本履职88项。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是以上级部门为主负责、乡镇为辅配合的履职事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社会管理、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综合政务17个类别,共有配合履职事项84项,涉及38个部门。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是与本乡工作没有直接关联的事项,专业技术性强、经评估乡镇无力承接的事项,以及长期未实际履行的事项。包括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10个类别,共有上级部门收回事项36项,涉及16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