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5-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政府《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哈市府办明发〔2015〕5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市发改委积极开展自查,2015年我委根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按时公开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现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信息公开情况。

1、关于对领先购物广场、东艺商场、新世纪商厦 停车场收取停放服务费公开。

 2、关于哈密地区维吾尔医院停车场停放服务费标准的公开。

 二、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一)、哈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三种方式。

1、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立项)。其中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审批程序上与传统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基本一致,继续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于实行核准制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一)政府性投资项目

1、预审环节。项目单位提供项目申请报告一份(包括建设规模、建设面积、总投资、资金来源等)及相关会议纪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后,发改委下达预审意见。审批时限:提供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2、批复环节。项目单位在提供各行业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的批复文件、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意见、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工程招投标方案、项目资金证明性文件、项目单位对资料真实性情况承诺,)支持性意见后,按照投资规模及审批权限上报审批或直接审批。

3、审批时限:提供资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办理(遇节假日顺延)。

(二)核准类投资项目

项目单位在提供【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承诺证明、项目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意见、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招标基本情况表、企业对所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包括:开采项目采矿证、原料、电、水供应协议)】,涉及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草原保护、文物保护、军事设施、移民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后,按照投资规模及审批权限上报审批或直接审批。审批时限:提供资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办理(原规定20个工作日)。

(三)备案类投资项目

项目单位提供【项目备案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承诺证明、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投资节能评估意见、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企业对所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文件、项目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按照投资规模及审批权限上报审批或直接审批。审批时限:提供资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办理(原规定10个工作日)。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