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宣传、应急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公务接待、后勤、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负责驻村工作保障协调。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和评估。负责巡视、巡察、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室(物业监管室)
组织落实建筑业、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政策及营商环境优化制度。执行建筑企业、房地产业管理规定,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工作,负责落实行业领域农民工权益保障法规,预防和化解拖欠工程款、欠薪问题。负责建筑领域、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行为监管。负责行业内的“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在建项目建筑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的建筑活动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同乡镇指导督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备案工作。指导智慧物业建设工作。
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室(抗震和应急保障室)
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施工企业使用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检验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施工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动态监控、限期整改机制。负责管理范围内抗震减灾工作,指导震后重建工作。负责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管理范围和法定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落实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应用工作。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负责行业新技术引进、研发、推广工作。落实建筑工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配合开展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
四、村镇建设室
指导村镇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落实哈密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申报、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公共厕所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安居、抗震防灾工程建设管理。落实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要求
五、财务室
负责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日常经费使用计划。实施会计监督和系统内部审核;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日常款项的拨付和费用的报销及各类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支出、往来资金结算、固定资产平台管理。负责工资待遇核算、会计核算、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做好会计档案管理。综合管理行业统计工作。监督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做好局机关及系统各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伊州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六、政策法规室(信访室)
组织行业政策法规和改革工作的落实及监督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行业调研、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建议征集工作。组织开展行业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组织研究、审核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组织开展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等相关工作。负责法治机关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及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行业监管范围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法制审核及移交、跟办,负责相关档案建立管理。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负责住建领域权责清单内政务服务事项受理。负责信访事项的集中受理、分办、答复工作。
七、公用事业管理室
负责市区内供水、供气、供热、生活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行业职责内城市节水工作。
八、住房保障室
落实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伊州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执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的安排和监管。
二级机构及职责
一、哈密市伊州区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道路养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市政养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日常宣传。落实市政养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行业标准。实施城市道路设施及附属设施等方面作业服务规范和标准,承担管辖区域内城市道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管理的技术指导、日常巡查。负责园林、环卫、市政基础设施信息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指导城乡有关部门制定园林绿化计划,技术指导各单位、居住区庭院绿化创建和达标工作;对城区各类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园林绿化日常巡查;组织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园林绿化资源专业评估;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指导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城区内古树名木的管护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指导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指导城乡公共区域果皮箱、垃圾箱(桶)等环卫基础设施的设置;技术指导公共厕所的运营维护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费、建筑垃圾处置费、无害化处理填埋费以及单位、门前三包(清运、清扫、处置)费的收取。在日常巡查中,加强与乡镇(街道)联系,就园林、市容、环卫等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就涉及违法线索按程序移交。
二、哈密市伊州区房屋交易中心
负责伊州区房产过户、房产抵押以及房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
三、哈密市伊州区城市公用事业维护中心
负责市区道路、路灯、桥涵、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设施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宣传,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四、哈密市伊州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负责对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抽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布工程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分布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负责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负责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五、哈密市伊州区危房安全服务中心
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六、哈密市伊州区住房保障中心
负责房产政策及货币化补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福利房的审批、登记、申请的审核工作;负责档案归集;负责全区经济适用房、公租住房的计划、建设与管理;负责研究制定经济适用房、公租住房建设和供应政策;会同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储备计划;负责区经济适用住房、公租住房项目招标、建设、销售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申请管理全区公租住房年度配租资金;负责全区公租住房配租资金的发放工作;负责收缴公租住房的房租;同时负责做好对账工作,所收费用上缴财政,做到费、账、单相符;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管理政策的调研;加强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公租住房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七、哈密市伊州区城市建设服务指挥中心
负责“12319”城建服务热线24小时投诉受理和处理指挥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及时向群众和主管部门反馈处理结果,并对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服务范围内相关政策、法规、信息等业务的咨询和求助,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及时、周到、有效的服务,对群众反映的设施维护、抢险抢修、突发事件等问题进行快速有效地处理。
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