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草拟、审核(签)和翻译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记录、翻译和纪要整理等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和车辆保障工作。承担国家级部委领导,自治区级厅(局)领导,哈密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其他地(州)市领导,外省、区、市领导,大企业、大集团领导,政府及企业各类考察团来伊州区接待服务工作。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调研、汇报材料和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三)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文电收发、分阅、保密、处理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策。
(四)负责收集整理编发上报全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工作,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要会议决策事项以及领导重要批示、指示事项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六)负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区直部门(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
(七)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处理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
(八)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项经费预算、收支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发放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扶贫开发、移民管理工作。
(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委、区人民政府、上级部门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拟定伊州区外事工作规划,研究全区外事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及其他涉外领域重大问题,收集、分析和研判伊州区对外工作形势;负责伊州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或授权审批或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外国(境外)和港、澳人员来访事宜;负责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界结好的报批事宜。指导伊州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国界的勘界、联检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起草和下发伊州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政策文件;了解和掌握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