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伊州区统计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依法应当保密的统计数据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伊州区统计局编制了《伊州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伊州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伊州区统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内容参见伊州区统计局编制的《伊州区统计局政府信息目录清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到伊州区统计局综合统计室或登录伊州区政府网进行查阅。
(二)公开渠道
伊州区统计局主要采取在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网、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
1.登录哈密市伊州区政府网查阅。
2.到本单位综合统计室登记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伊州区统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伊州区统计局申请获取。伊州区统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伊州区统计局综合统计室
工作时间:夏季:09:30-13:30,16:00-20:00;冬季:09:30-13:3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区饭店路8号新和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839000
联系电话:0902-2233121
传真号码:0902-2233121
(二)申请所需材料
向伊州区统计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伊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表格可以在伊州区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伊州区统计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形式的纸质材料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四)申请处理
伊州区统计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伊州区统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伊州区统计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伊州区统计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伊州区统计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五)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参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哈密市伊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进行注明。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3.本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哈密市伊州区统计局
办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区饭店路8号新和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839000
联系电话:0902-2233121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伊州区统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伊州区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哈密市伊州区统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