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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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5-0139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5-07-09
  • 主题分类:

伊州区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4”一般坍塌亡人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3241554分左右伊州区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项目中水管网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合计金额113.5万元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哈密市伊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322日成立了伊州区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3·24一般坍塌亡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依据《伊州区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4一般坍塌亡人事故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322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抽查。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鑫元华奥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以下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一)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给予行政处罚。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场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哈密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监给予行政处罚。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令第十四条)的规定,对新疆鑫元华奥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令第十四条)的规定,对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哈密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罚款已落实完毕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场负责人罚款已落实完毕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哈密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监罚款已落实完毕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令第十四条)的规定,对新疆鑫元华奥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罚款已落实完毕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令第十四条)的规定,对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已落实完毕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哈密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已落实完毕

(三)其他处理建议

由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监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已落实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评估组对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新疆鑫元华奥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针对不同工种,不同作业要求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施工作业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培训时间、内容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等,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律规范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培训效果,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排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职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特别是严格落实临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哈密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强化施工现场检查和巡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正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技术规范和要求,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监理单位要按照技术规范、质量要求,据实进行施工监理。

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辖内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例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剖析事故中暴露的问题,警示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防范类似事故发生。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开展了防高处坠落、临时施工用电、坍塌等专 项整治,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为: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鑫元华奥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了《伊州区三道岭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4”一般坍塌亡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建议

(一)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从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安拆技术交底、风险辨识、现场监督、人员职责等方面研究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事故警示和教育培训。事故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事故案例的警示作用,分级组织全员开展警示教育,达到人人受教育、人人敬畏安全的效果;要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科学实施对培训结果监督考核,确保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三)健全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的专业优势,加强各项目各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隐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公示期:202579日至2025731日)  


   

3·24”事故评估工作组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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