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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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5-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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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5-07-09
  • 主题分类:

伊州区三道岭镇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10·21”一般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10212030分许,伊州区三道岭镇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伊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并于2024111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哈密市伊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15日成立了伊州三道岭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10·21”一般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依据《伊州三道岭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10·21”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及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7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抽查。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德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新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以下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事故发生地政府及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哈密德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三是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新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四是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罚。

五是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哈密德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罚。

六是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新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给予行政处罚。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移送伊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哈密德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已落实完毕

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新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已落实完毕

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已落实完毕

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哈密德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已落实完毕

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新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政处罚已落实完毕

伊州区应急管理局已伊州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道岭镇人民政府已向伊州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事故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发生后,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新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迅速与哈密德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了租赁合同。此后,该公司针对其他租赁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认真落实统一协调、管理及安全检查等工作。每周定期开展厂区安全监管巡查,以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同时,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将承租单位的作业情况纳入统一管理体系之中。与各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清晰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以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每月对出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力求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哈密德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与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解除了转租合同。截至目前,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尚未恢复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即刻撤离了厂区。自撤离至今,企业始终未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仍处于停业状态。

三道岭镇人民政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组建专门巡查小组对辖区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针对停产停业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次,检查企业30余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5处。积极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与企业沟通,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伊州区应急管理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做好行业监管工作,重新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检查计划,增加检查频次和范围,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了同类事故的发生。

、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为: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新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了《伊州三道岭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10·21”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新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与承租单位的常态化安全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管理经验分享会,促进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的交流。同时,共同开展跨单位应急演练,提升协同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哈密德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精瑞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恢复生产前,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专业团队对企业过往运营进行全面安全评估,梳理各环节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地整改和预防方案,确保新的生产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三道岭镇人民政府制定涵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长期监管计划,明确检查标准和频次,实现对辖区企业安全监管的规范化和常态化。组织安全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与周边乡镇和社区的沟通协作,建立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共同应对跨区域安全问题,形成区域安全治理合力。

(四)伊州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执法检查清单,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和公正性。搭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整合企业安全信息、隐患排查数据和执法记录等,实现安全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提高监管效率和决策科学性。

(公示期202579日至2025731日)

                 

        

               10·21事故评估工作组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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