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具体措施。推进完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伊州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相关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落实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基金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伊州区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负责医疗救助工作。承担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实施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八、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保障、医疗、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伊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