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行政处罚案由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 | 作出行政处罚单位名称 | 执法人员 |
1 | 伊区卫传罚 〔2025〕3号 |
哈密市伊州区阿牙路王毅中医诊所 | 王毅 | 哈密市伊州区阿牙路王毅中医诊所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 | 2025/7/1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 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阿卜杜凯尤木·玉苏普喀迪尔、杨慧 |
2 | 伊区卫公罚 〔2025〕1号 |
哈密鼎坚力量健身俱乐有限责任公司 | 郭云龙 | 哈密鼎坚力量健身俱乐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2025/7/7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3500元;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 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陈志华、努尔巴克·努尔恰力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