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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4-0248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卫健委
  • 成文日期:2024-12-10
  • 主题分类:

诊所撤销备案公示(12.6)

发布时间:2024-12-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申请撤销备案的诊所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诊所名称:向阳西路吴培美中医诊所

   址:伊州区向阳西路农行底商10号

记  : PDY00478265050217D2222

责  人:吴培美

诊疗科目:中医科

所有制形式:私

机构类别:

机构性质: 营利性

服务对象: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该撤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伊州区卫健委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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