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伊州区水利局 | 填报日期:2025年4月25日 | |||||||||||
主管 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次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政策咨询电话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伊州区水利局 | 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资金 |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 中央 | 哈密市伊州区境内及外省迁入伊州区境内,经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的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600元/人/年 | 600元/人/年 | 1.涉及移民的村(社区)将上年度因身份发生变化须核销的人员及符合发放条件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审核;2.乡镇(街道)对涉及移民村上报的花名册进行审核,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上报伊州区水利局;3.伊州区水利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花名册进行审批,并将审定后的花名册上报哈密市水利局备案;将调整后的直补资金发放花名册提供给伊州区财政局;4.乡镇(街道)将移民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伊州区水利局审核后报伊州区财政局进行直补资金发放;5.资金发放后,涉及移民的村(社区)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相关资料上报伊州区水利局。 | 每年一次 | 每年6月30日前 | 0902-2233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