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3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为做好伊州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伊州区范围内的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各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附件:伊州区2025年度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伊州区水利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