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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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5-0054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5-02-28
  • 主题分类:

伊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千人以上工程“三个责任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文件要求,现将伊州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努尔马克萨提·塔依尔江(伊州区委常委)

电话:0902-2269019

职责:落实伊州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统筹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等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刘文玲(伊州区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电话:0902-2262900

职责: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1.新疆哈密东天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

2.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

3.天山乡、西山乡、沁城乡、白石头乡等受益村队村民委员会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等工作。

附件:伊州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名单


伊州区水利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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