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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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2-0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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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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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伊州区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二十大召开之年。水利局部门(科室)、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总结回顾,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及取得突破历史使命的深刻论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战略任务的部署要求。(责任部门:水利局各部门(科室))

(二)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法治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加强立法、执法、守法、普法工作。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伊州区水利局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强化各级各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责任部门:局机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做好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推行“一站式”办公,实行告知承诺。对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等都实行 “一网通办”。做到水利行政审批更简、服务更优。(责任部门:局机关、水政水资源中心、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水管总站、水旱灾害防御办、河长办)

(二)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责任清单,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具体要求,加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实现优质服务和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并举,做到涉水建设行为监管更加精准、更加有效。(责任部门:局机关、水政水资源中心、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水管总站、水旱灾害防御办、河长办)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区委要求从文件制定权限、内容、程序、形式等方面严格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规范化、审查科学化、纠错精准化。及时组织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度的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责任部门:局机关、水政水资源中心、防洪办)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以及合同规范性审核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加强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考核和评价。(责任部门:水利局各部门(科室))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水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载、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责任部门:局机关、水政监察大队、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河长办)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承办单位对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科室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责任部门:局机关、水政监察大队、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河长办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哈密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哈密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纳入《伊州区水利局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推行以案释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继续加强执法案例指导。(责任单位:水利局各部门(科室))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科室:局机关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检察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责任科室:局机关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12345以及水利12314电话热线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责任科室:局机关

、加强组织保障和完善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年度述法,带头法治课工作,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水利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法治水利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保障水利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责任科室:水利局各部门(科室)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集体学法活动。加强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推进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责任科室:水利局各部门(科室))

                                               伊州区水利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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