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建、宣传、民宗统战、信访、平安建设、档案、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负责起草修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审计统计系统和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履职监督、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法规审理室。承担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整理研究综合利用审计成果,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完成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负责起草修改单位关于审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办法和行政应诉及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审理审计业务事项。督促审核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起草整改情况报告等相关工作。
(三)财政审计综合室。承担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园区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区属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和各类专项资金情况,区人民政府管辖的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并对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复核。
(四)经济责任审计室。承担对区管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审计监督,并对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复核。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五)政府投资审计室。承担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区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园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伊州区接受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并对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复核。
(六)电子数据审计室。负责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等工作。承担对区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区属事业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和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的审计监督并对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复核。负责为本单位审计项目提供电子数据支持和维护管理计算机设备、网络、视频会商系统等信息化基础设施。
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哈密市伊州区审计局,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秘书室,负责处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和各项工作。
哈密市伊州区审计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