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安排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规定和自治区工作要求,经伊州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伊州区本级行政检查主体(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公示如下:
一、行政机关(48个)
1.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
2.伊州区应急管理局
3.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伊州区交通运输局
6.伊州区农业农村局
7.伊州区水利局
8.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9.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伊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11.伊州区商务局
12.伊州区统计局
13.伊州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4.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5.伊州区医疗保障局
16.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伊州区教育局
18.伊州区民政局
19.伊州区财政局
20.伊州区审计局
21.伊州区司法局
22.伊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3.伊州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4.伊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5.伊州区国家保密局
26.伊州区密码管理局
27.伊州区档案局
28.伊州区新闻出版局
29.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0.伊州区花园乡人民政府
31.伊州区回城乡人民政府
32.伊州区双井子乡人民政府
33.伊州区南湖乡人民政府
34.伊州区柳树沟乡人民政府
35.伊州区沁城乡人民政府
36.伊州区白石头乡人民政府
37.伊州区德外里乡人民政府
38.伊州区大泉湾乡人民政府
49.伊州区乌拉台乡人民政府
40.伊州区天山乡人民政府
41.伊州区西山乡人民政府
42.伊州区七角井镇人民政府
43.伊州区陶家宫镇人民政府
44.伊州区二堡镇人民政府
45.伊州区五堡镇人民政府
46.伊州区三道岭镇人民政府
47.伊州区星星峡镇人民政府
48.伊州区雅满苏镇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1个)
1.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花园乡派出所
2.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回城乡派出所
3.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丽园街道派出所
4.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南湖乡派出所
5.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柳树沟乡派出所
6.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城北街道派出所
7.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白石头乡派出所
8.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德外里都如克哈萨克族乡派出所
9.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大泉湾乡派出所
10.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东河街道派出所
11.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天山乡派出所
12.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西山乡派出所
13.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七角井镇派出所
14.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陶家宫镇派出所
15.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二堡镇派出所
16.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五堡镇派出所
17.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三道岭镇派出所
18.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星星峡镇派出所
19.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雅满苏镇派出所
20.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哈密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派出所
21.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派出所
22.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西河街道派出所
23.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石油新城街道派出所
24.伊州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5.伊州区社会保险中心
26.伊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27.伊州区东河街道办事处
28.伊州区西河街道办事处
29.伊州区城北街道办事处
30.伊州区丽园街道办事处
31.伊州区石油街道办事处
三、受委托组织(8个)
1.伊州区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受伊州区应急管理局委托)
2.伊州区城市公用事业维护中心(受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
3.伊州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受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
4.伊州区林木种苗站(受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
5.伊州区节能监察大队(受伊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
6.伊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卫生监督所)(受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
7.哈密市伊州区市场投诉举报中心(受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
8.哈密市伊州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受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
四、有关事项
(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必须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与受委托组织签订委托协议,报区司法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受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检查。
(二)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以及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三)行政检查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因机构改革、职能变更或者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导致行政检查主体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区司法局审核确认。
伊州区司法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