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考勤、行政档案、后勤事务管理、公务接待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政工室
负责本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作风工作;负责本系统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负责本局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治室
承担和组织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解释和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担行政性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合同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督查相关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制审核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室
负责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综合相关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决定事项和工作安排。负责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与促进法治室
承担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任、管理、考核奖惩和培训。
二、二级机构及职责
(一)伊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王丽娟
具体职责:1.负责案件指派工作,确保受援人通过法律援助制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规范公证行业服务管理,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培养和发展年轻公证员。
(二)伊州区政府法律顾问中心
具体职责:1.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2.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3.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和工作安排。
(三)伊州公证处
具体职责:1.为人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2.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办理有关公证事宜。3.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哈密市伊州区司法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