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建、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应急管理、信访、安全保卫、法治建设、综合治理、接待、后勤、信息、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群团组织建设、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起草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承担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起草并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承担资格证件管理工作。承担应诉、调解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二)基金监督管理室(内部审计室)。承担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内控管理、内部审计。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情况进行审计。承担审计整改工作。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依法监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案件。
(三)业务综合室。承担行政审批职能,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日常服务、管理、协调和监督等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协同基金监督机构起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基金的安全运行。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贯彻落实失业预警制度、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工伤保险政策,承担工伤认定具体工作,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监督检查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实施规范、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办法。指导和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区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开展权限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开展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
起草伊州区促进城乡就业创业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起草伊州区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起草伊州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等工作。负责落实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组织就业援助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确认工作,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负责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起草伊州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审批许可。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草伊州区农民工工作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事件。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负责企业用工管理、招聘信息广告审批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技能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职业技能考核能力水平评价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参与起草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施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负责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职称制度、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贯彻落实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管理,组织实施统一发放工资政策。组织实施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艰苦边远地区服务工作。起草伊州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划,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选拔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工作。承担伊州区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伊州区评比达标表彰,承办以区委、区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哈密市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