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等程序,张新艳、栾红梅等4人符合伊州区认定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联系。
联系电话:0902-2250782
附件:
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名单
哈密市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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