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牧民持续增收等相关工作部署,2025年伊州区安排75万元油料作物种植补贴资金支持全区油料作物规模化种植,助力伊州区粮油产业发展。为更好发挥专项资金引领示范效应,规范补贴资金管理,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所有为合法从事油料作物种植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标准。2025年种植油料作物的耕地,每亩一次性补贴不高于100元。
(三)补贴条件。1.依法依规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油料作物(油菜、油葵、花生、胡麻)。2.复播、套种、间作的油料作物不予以补贴。3.已作为设施农业或者畜牧养殖场使用的、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予补贴。
二、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种植地块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者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二)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种植主体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油料作物补贴面积,由所在乡(镇)组织进行全面复核后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补贴面积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低于3%。抽查核准补贴面积后委托村委会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作物品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开展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种植主体需在补贴领取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再进行补贴资金发放,明确补贴资金为“2025年油料作物种植补贴”。
(三)资金安排与拨付。根据哈密市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情况、区级财政安排年初预算资金情况和实际油料作物补贴面积,核定全区补贴标准和兑付资金总额。优先使用哈密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严格按照兑付程序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有结余的,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油料作物种植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按照惠民惠农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油料作物种植补贴政策。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落实惠农补贴资金拨付程序,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伊州区农业农村局公布举报电话(0902-2205105),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农村新型服务组织积极性,及时总结典型经验,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充分发挥专项资金补贴撬动效益。
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