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2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95万元,共实施项目22个。产生结余资金810.2496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4.244147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6.005484万元。经哈密市伊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实施,安排项目5个。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伊州区2024年度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泉湾乡村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大泉湾乡
2.项目建设内容:新建道路6.63公里;安装照明设施542盏、购置垃圾船20个。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7.29190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6.005484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76.702614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大泉湾乡人民政府,吾米提·托来西。
6.绩效目标:道路硬化工程极大地改善大泉湾村道路情况,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出行;道路安全照明为群众的夜间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避免夜间因视线不佳导致的交通事故;采购垃圾船可以达到上级人居环境的要求,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类垃圾收集清运。基础设施的提升有效改善大泉湾村生产生活群众的人居环境,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配套。
二、伊州区产业精准到户项目(第二批)
1.项目实施地点:伊州区各相关乡镇
2.项目建设内容:对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户申请产业到户项目进行补助。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81.30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392245万元,第二批自治区衔接资金257.908255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州区农业农村局,吾伯提·买力汉。
6.绩效目标:能够有效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交通补助
1.项目实施地点:伊州区各相关乡镇
2.项目建设内容:给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交通补助。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4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州区农业农村局,吾伯提·买力汉。
6.绩效目标:能够有效提升低收入脱贫劳动力家庭务工就业积极性,提升农户家庭收入。
四、伊州区二堡镇土壤耕整机采购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伊州区二堡镇
2.项目建设内容:新购置鑫昌盛牌1ZLZ-6.0型土壤耕整机2台,6.29万/台。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2.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58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二堡镇人民政府,高勇。
6.绩效目标:通过购置两台土壤耕整机,为本区域农作物的播种及耕地提供服务,带动集体收入增长及二堡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五、回城乡建国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回城乡建国村
2.项目建设内容:新购置几何重工JH-2604型拖拉机1台(38.6万元/台)、百川1LFT-550型犁铧1台(8.78万元/台)。
3.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49.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38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98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回城乡人民政府,图尔荪·克依木。
6.绩效目标:通过购置1台拖拉机及犁铧配件设施,为本区域农作物的播种及耕地提供服务,带动集体收入增长及回城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监督电话:12317
0902-2208251
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