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请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补贴咨询(监督)电话 | 备注 |
1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关于提高哈密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哈市民〔2022〕13号 | 民政局 | 凡具有伊州区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年)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6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290元/年/人 |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受申请人委托,由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区民政局审批。 | 城市低保每月一次,农村低保两月一次 | 城市低保每月15日前完成打卡,农村低保双月15日前完成打卡。 | 2234636 | |
2 | 特困人员救助 | 《关于提高哈密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哈市民〔2022〕13号 | 民政局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1、农村特困人员标准:基本生活补助分散供养690元/月/人,集中供养1035元/月/人。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1035元/月/人。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200元/月/人 ,半自理400元/月/人,全护理1300元/月/人; | 由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受申请人委托,由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区民政局审批。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完成打卡 | 2234636 | |
3 | 75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 《关于提高哈密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标准以及将75-79周岁老年人纳入基本生活津贴制度范围方案的请示》哈地民〔2014〕93号 | 民政局 | 凡具有伊州区户籍75周岁以上老年人 | 1、75-79岁老年人100元/月/人;2、80-89岁老年人200元/月/人;3、90-99岁老年人300元/月/人;4、100岁以上老年人500元/月/人。 | 由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受申请人委托,由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区民政局审批。 | 每季度一次 | 第三个月15日前完成打卡 | 2258606 | |
4 | 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关于提高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1〕88号 | 民政局 | 凡具有伊州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残疾人生活补贴11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0元/月/人。 | 由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受申请人委托,由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区残联、区民政局审批。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完成打卡 | 2258606 | |
5 | 散居孤儿助学金 | 《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 民政局 | 已被认定为伊州区户籍的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 10000元/年/人 | 由孤儿本人或者监护人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受申请人委托,由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区民政局审批。 | 每半年一次 | 6、12月15日前完成打卡 | 2234636 | |
6 | 孤儿基本生活费 | 《关于提高哈密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哈市民〔2022〕13号 | 民政局 | 已被认定为伊州区户籍的18岁以下孤儿身份 | 集中孤儿生活费1610元/月/人,分散孤儿生活费1150元/月/人。 | 由孤儿监护人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受申请人委托,由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区民政局审批。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完成打卡 | 2234636 | |
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2.“补贴发放时限”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限,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为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