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614006/2025-0153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 成文日期:2025-07-30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案件名称 新疆同金利矿业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占用草原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哈市伊区林草罚决字〔2025〕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疆同金利矿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2018年同金利矿业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伊州区沁城乡小堡村的草原上建设1座水池、2间库房、5间选厂办公室、1处车间厂房,涉嫌非法占用草原19.6117亩(草原等级Ⅲ7),且涉嫌违法行为持续至今。
处罚内容 1.责令新疆同金利矿业有限公司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整改。                                 
2.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11倍罚款14885.28元(壹万肆仟捌佰捌拾伍元贰角捌分整)。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处罚机关 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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