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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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5-0033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 成文日期:2025-02-13
  • 主题分类: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5-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建、宣传、人事、机构编制、应急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信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接待、后勤、信息、政务公开、印章管理、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负责局机关网络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离)休干部工作教育培训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资金审核,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机关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902-2232277

生态保护修复室负责家、自治区级和市级相关项目申报、实施、管理。起草国土绿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督促检查造林绿化工作落实情况负责营造林调查、宜林荒山荒地、三北防护林的规划、调查及作业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制定并实施义务植树计划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绿化合格单位验收等工作。组织编制和制定林草生产年度计划和林草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草)、林果业发展、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工作。负责林草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类、分析、调查、总结工作。负责林草统计年报工作。负责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和信息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事务

联系电话:0902-2252084

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室: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猎捕或采集、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监督管理湿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起草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一般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湿地保护修复、生态补偿工作及国家重要湿地的申报、监督管理承办国际湿地公约履约事务。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承担自然公园申报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和胡杨林管护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地方公益林界定和管护工作,负责管护人员聘用、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政策法规室(执法监督室):落实林业和草原规范性文件及生态补偿政策。出林草建设意见建议。负责林业和草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工作。对破坏林地、草地、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听证等工作,负责监督罚款收缴以及罚后生态恢复的执行。承担森林、草原、湿地、林木种苗病虫鼠害防治、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国有林场、林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开展法治建设,组织林系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室:组织起草林业和草原规范性文件,组织重大综合性林业和草原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落实自治区林木采伐限额权限内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对林木采伐和更新进行检查验收负责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仅限于林业部分)的审。负责林地、草地、林权和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征(占)林地、草原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乡(镇)开展林草资源管理工作。承担草原保护工作伊州区规划的草原进行保护修复、管理、利用、建设,并实施检查监督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核定草原载畜量,对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利用实行监督,指导乡开展草畜平衡工作收取、管理和监督使用林地补偿费、草原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植被恢复费依法保护草原上的野生植物、药材资源,办理采集许可证,收购许可证负责草原建设、改良、综合开发利用的技术服务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室: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起草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森林草原自然灾害及防火工作。监督管理木材运输检查和木材经营加工。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开展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组织草原鼠害、病虫害和毒害草监测预警、调查以及防治工作。组织推广综合防治的办法。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

二、二级单位

(一)哈密市伊州区公益林保护中心职责(伊州区胡杨林保护站、伊州区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伊州区林草防火中心):

负责落实辖区内有关公益林保护中心管理方面的规程、标准、制度、办法、措施等;执行国家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贯彻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辖区内公益林保护与国有林场改革的规定。

负责人:李俊军

联系电话:0902-2250531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45号院新政大厦

(二)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工作站职责

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制定辖区范围林业发展年度规划、计划,实施造林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工作等。

负责人:艾尼瓦尔·艾买提

联系电话:0902-8216753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45号院新政大厦

(三)哈密市伊州区林木种苗站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规定,依据组织实施林木种苗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反林木种苗管理法规的林政案件;依法核发权限范围内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苗检验证书、林木种子标签工作等。

负责人:海力且木·艾买提

联系电话:0902-2269172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45号院新政大厦

(四)哈密市伊州区草原工作站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实施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等中长期及年度规则;负责全区草原资源调查,建立草原资源动态监测数据库;负责全区草原鼠虫害、毒害草的调查,并进行有毒害农药的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完成统计工作等。

负责人:窦晓飞

联系电话:0902-2357290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45号院新政大厦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湿地保护的政策、法规,负责哈密河景观带及湿地公园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温地公园管理处人力资源管理、资金流动和温地公园相关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宋占士

联系电话:0902-2238229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广东路23号

(六)哈密市伊州区林果业技术推广站职责

负责哈密大枣、葡萄等林果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集成整合、推广研究及病虫害预防、防治工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承担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下达的特色林果科研、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工作等。

负责人:马俊华

联系电话:0902-2512822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45号院新政大厦

(七)哈密市伊州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定哈密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站的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各级防治管理体系,建立机构、提高素质、强化管理,完善设施和装备,形成测报、检疫、防治三个网络管理体系等工作。

负责人:牙生·依沙克

联系电话:0902-2269173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45号院新政大厦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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