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内容可登录伊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ou.gov.cn)查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范围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到本机关查阅。
本机关还将通过哈密日报、伊州零距离等渠道公开信息。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五)获取方式
凡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登录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2、到本机关办公室登记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哈密市伊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哈密市伊州区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具体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二)依申请信息处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收费标准: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参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哈密市伊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写。
(三)依申请公开受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地址:伊州大道新政大厦三楼
工作时间:夏季9:30-13:30、16:00-20:00,冬季:9:30-13:3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联系电话0902-2232277
通信地址:哈密市伊州大道45号,邮政编码839000。
三、诉讼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投诉电话:0902-22561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哈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