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师资格条例》
三、实施主体
伊州区教育局
四、受理条件
1.学历条件: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2.普通话要求: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任教科目的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教育教学能力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不一致的人员或毕业生成绩中没有教育实习实践环节者,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
(2)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及2023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认定;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者;
(4)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体检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服务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伊州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伊州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三)新疆哈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在伊州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伊州区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六、申报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不包含临时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育教学能力证明。
6.加盖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当次有效)的《体检表》原件。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
七、可实行告知承诺材料
无
八、示范文本
九、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向伊州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途径(网上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及审查。
3.评审:区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生成证书编号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决定:准予许可的将在伊州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十、办理形式
1.线上:中国教师资格网线上办理。
2.线下:伊州区教育局102办公室办理。
十一、审查标准
资料齐全、符合条件
十二、通办范围
无
十三、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四、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五、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无
十六、结果名称
教师资格证
十七、结果范本
无
十八、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材料,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九、咨询、预约方式
1.新疆政务服务网网上咨询、预约: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xinjiang.gov.cn/)→页面右上角点击登录→登录完毕后选择页面右侧咨询投诉→我要咨询→填写完页面所需信息→提交
2.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咨询、预约电话:0902—2232133
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