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定;
(二)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房产的管理,房屋的改造、维修、新建;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办公室的调剂与分配;
(五)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院内的绿化环卫;
(六)负责区委、区政府各种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及会议期间音视频的保障工作;
(七)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的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的消防工作;
(九)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十)负责伊州区援疆干部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伊州区人才周转房、干部周转房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伊州区公务接待工作规章制度及标准;
(十三)负责伊州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的对外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伊州区的对外宣传工作,包括全区基本情况、经济发展情况、招商引资、旅游等各方面的对外宣传;
(十五)负责对外接待的来宾住宿、车辆调配、接站送行、预订车票等任务;
(十六)规范接待程序,负责承办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事宜;
(十七)负责办理《公务接待单》的验证、签字手续。
哈密市伊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