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涉及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小杨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5年5月8日,在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小杨蔬菜水果店抽检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小杨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生姜共计30千克,从哈密市伊州区小孬果蔬批发店购进,销售价10元/千克。该批次生姜被抽样3.4千克,剩余26.6千克生姜已售出,货值金额共计30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生姜共购进30千克,被抽样3.4千克,剩余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伊州区七一路敏子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豇豆、山药、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5年5月9日,在伊州区七一路敏子蔬菜水果店抽检小米辣,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承检机构于2025年5月23日,在伊州区七一路敏子蔬菜水果店抽检山药,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承检机构于2025年5月23日,在伊州区七一路敏子蔬菜水果店抽检豇豆,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七一路敏子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小米辣共计4.5千克,从伊州区小李蔬菜批发购进,销售价25元/千克。该批次小米辣被抽样3.2千克,剩余1.3千克小米辣已售出,货值金额共计112.5元。伊州区七一路敏子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山药共计14.4千克,从新星市鸿景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销售价9元/千克。该批次山药被抽样6.3千克,剩余8.1千克山药已售出,货值金额共计129.6元。伊州区七一路敏子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豇豆共计10千克,从伊州区小李蔬菜批发购进,销售价12元/千克。该批次豇豆被抽样4.22千克,剩余5.78千克豇豆已售出,货值金额共计12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小米辣共购进4.5千克,被抽样3.2千克,剩余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批次山药共购进14.4千克,被抽样6.3千克,剩余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批次豇豆共购进10千克,被抽样4.22千克,剩余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