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伊州区西戈壁玉福香菘子糕点厂生产销售的卡米尔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5年3月17日,在伊州区西戈壁玉福香菘子糕点厂抽检卡米尔蛋糕(生产日期:2025-03-16),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西戈壁玉福香菘子糕点厂于2025年3月9日开始生产卡米尔蛋糕(烘烤类)。当事人生产卡米尔蛋糕(烘烤类)1589袋,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20袋以5元/袋的价格销售给承检机构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剩余1569袋以3.2元/袋的价格销售,货值金额共计5120.8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2025年4月21日,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后,伊州区西戈壁玉福香菘子糕点厂对生产的卡米尔蛋糕进行了召回,召回100袋。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含柠檬黄的食品添加剂实施扣押。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