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种类、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数量及规格见下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块) |
检验样品数量(块) |
备用样品数量(块) |
1 |
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 |
6 |
3 |
3 |
2 |
金属面聚硬质聚氨酯夹芯板 |
6 |
3 |
3 |
3 |
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 |
6 |
3 |
3 |
4 |
金属面玻璃棉夹芯板 |
6 |
3 |
3 |
注:如抽取产品明示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1级时抽样数量减少4块,样品规格为 3700mm×原宽×原厚。 |
2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
1 |
粘结性能 |
粘结强度 |
GB/T 23932-2009 |
剥离性能 |
GB/T 23932-2009 |
||
2 |
燃烧性能 |
GB 8624-2012 |
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23932-2009 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粘结性能符合GB/T 23932-2009标准要求,燃烧性能等级符合GB 8624-2012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