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哈密市对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伊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发展政策建议。落实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并监督检查。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组织协调伊州区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哈密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及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统筹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保障科技安全等政策建议并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及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及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工作。推进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四、拟定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提出科研经费配置建议。负责科技资金预算和科技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推动多渠道加大科技投入的措施及体系建设。承办上级科技项目及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推荐申报工作。
五、落实自治区、哈密市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申报,推进哈密市科研机构申报和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开展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管理、指导、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六、协同相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七、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落实自治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落实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
八、落实自治区、哈密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落实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九、监测分析伊州区规模以上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拟定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企业煤、电、油、气、运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十、贯彻落实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行业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冶金、有色金属、黄金、稀土、轻工、纺织、机电、建材等行业管理。负责园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建设领域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研究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备案。
十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行政许可初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工业领域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负责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四、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落实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服务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
十六、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承担工业领域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发展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工业领域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哈密市伊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