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对历年收取的涉案财物进行清理,发现部分涉案财物因穷尽各种手段仍然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及其家属,致使部分涉案财物无法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予以公告。
请相关人员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涉案资金收取凭证(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涉案资金收取凭证、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我局办理退还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邵警官
电话:0902-2272828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1号
伊州区公安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