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部署和落实全区公安工作。
(二)遵循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建立合理高效的工作机构。
(三)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制定对策。
(四)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居)留的有关事务。
(六)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实施上级重要领导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七)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八)审核处理刑事和行政案件;做好对行政案件的复议和诉讼工作;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做好法治制度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
(九)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公安科研工作;提供信息、通信、后勤、警械装备等服务;保障通讯畅通,有计划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工作。
(十)负责民(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和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普法知识教育等工作;做好纪检、监察、审计、督察和信访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的警务联络、交流和协作。
(十二)负责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工作,负责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行政拘留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