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旅行中遇到令人不悦的事
旅途的好心情自然大打折扣!
今天小编为大家支招
当遇到旅游纠纷时
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
投诉拨打0902-12345便民服务热线(跨地区需加区号),反映投诉对象、投诉事由以及自己掌握的举证材料(包括票据、合同、消费凭证、照片、聊天记录等),并留下联系电话。
二、“新疆文旅投诉”公众号投诉
通过微信搜索“新疆文旅投诉”公众号——进入文旅投诉自助通道——填写投诉者信息、被投诉方名称、投诉事由、诉求——点击“添加附件”上传合同、行程单、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举证材料,并留下联系电话。
三、旅游投诉受理流程
(一)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接收到旅游投诉后,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提出答辩事实、理由和证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自己的投诉或者答辩提供证据。
(二)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等情形不予受理。
(三)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并进行记录或登记。
(四)处理旅游投诉,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另有规定外,实行调解制度,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使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五)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理主张,切勿过度维权
旅游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如人意的方面,游客应通过正常渠道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如现场维权不便,应保存好证据,待回程后再寻求解决。发生纠纷后,游客可以与旅游合同提供方——旅行社,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合同结束后90日内拨打 12345进行投诉和咨询,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温馨提醒:广大游客既要依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秉持诚实信用,遵守基本社会准则,合理合法维权。不要缺乏依据地提出过高赔偿诉求,避免过度维权,浪费公共资源。
旅途漫漫,文明相伴
旅行给生活带来美好
每一个目的地都是一种惊喜
但在旅途中除了理性维权
我们更要文明出游
小编祝愿朋友们不负大好春光
文明出行,安全归家
伊州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