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伊州区文体广旅局全系统综合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教育、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起草撰写文稿、筹备各类会议及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的计划、配置、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劳动工资、机关部门采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二)文化艺术室。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惠民政策、文艺事业扶持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文艺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指导群众文化、各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歌舞团、文化馆、图书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指导、协调伊州区社会文艺演出团体、艺术类培训机构工作。指导、协调伊州区艺术创作生产、艺术研究、评论、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负责文艺作品审读审核工作。负责文化统计工作。推进文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化润疆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援疆相关工作。
(三)文物非遗工作综合管理室。负责文物管理综合统筹协调;开展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监督工作。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和文物保护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组织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工作。配合哈密市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参与文物保护初审事务等工作。协助哈密市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配合开展考古项目、调查和课题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配合开展考古出土文物及移交等工作。承担古遗址、古墓葬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开展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前置工作。协调、指导查扣没收文物的接收工作。配合哈密市开展文物认定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落实区域内文物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文物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和管理。推动革命文物与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哈密市开展区域内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和公布工作,做好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指导博物馆工作。配合开展革命文物研究、展示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科技教育与交流合作工作,开展文物科技创新工作,承担文物信息化的推动落实工作。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的对外开放、展示利用工作。推进文物文创工作。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及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四)旅游发展室。负责旅游资源普查、挖掘、规划及绿色开发保护;宣传、落实上级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编制旅游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旅游重点设施建设;实施重大产业项目;负责旅游产业数据统计工作;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及数字旅游产业发展;负责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负责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特种旅游发展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旅游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旅游奖补优惠政策;指导旅游相关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评先创优工作;负责旅游兴疆有关工作;负责旅游援疆相关工作。负责A级景区、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等级民宿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旅游休闲街区、文化和旅游夜间经济聚集区、研学基地(营地)的申报工作;拟定旅游品牌推广规划、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旅游品牌政策;拟定文化和旅游营销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区域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参与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工作;参与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旅游行业培训教育工作;承担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开展文旅节庆活动相关工作。
(五)体育工作综合管理室。指导伊州区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工作。指导、管理伊州区行业体协、体育社团组织、体育类培训机构工作。组织实施并完成国家、自治区、哈密市下达的指令性竞赛任务。组织、承办各类体育运动和竞赛活动。协调伊州区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竞赛工作。统一规划伊州区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和加强运动员队伍建设。指导伊州区业余体育运动学校训练工作。指导体育系统以及民间的体育交流活动。负责做好体育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审批经营性高危险体育项目、特殊体育项目。监督管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全民健身活动、公共体育设施。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体育援疆相关工作。
(六)综合业务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有关公共文化、体育、旅游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体育市场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放管服”政策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业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拟定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应急救援、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执法案卷的评审工作;负责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群众信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广播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区域内广播系统技术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区域内用于广播节目接收与传送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负责对境外卫星广播节目接收的监管;实施广播重点建设;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在区委宣传部指导下做好广播重大宣传活动;监督管理、审查广播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助、监管广播广告播放;协助做好区融媒体中心建设。
(七)执法一中队。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性演出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职责;负责监管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负责伊州区文化经营管理方面的专项治理和执法活动;负责重大文化活动的监管工作。
(八)执法二中队。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关于旅游、文物、体育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旅游、文物、体育等市场经营行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规范旅游、文物、体育市场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旅游经营单位、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考古勘探、发掘、违法购销文物,破坏文物建筑、损坏文物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体育经营场所中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特殊性体育经营场所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管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依法履行旅游、文物、体育市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管理职责;负责旅游、文物、体育市场经营管理方面的专项治理和执法活动。
(九)执法三中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经营行为、市场秩序、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出版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依法查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视、电影制作、播出、传输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违法违规接收、传播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伊州区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经营管理方面的专项治理和执法活动;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哈密市伊州区文化馆
开展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举办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和演出,开展流动服务;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服务项目(负责数字文化馆建设推广任务;开展免费开放活动);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提供一些辅助性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哈密市伊州区图书馆
广泛收集各种类型的文献信息,按照规范对馆藏文献信息进行整理;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辅导培训、展览等服务;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服务活动,对普通大众进行社会教育,传播知识和技能;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广全民阅读;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哈密市伊州区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哈密市委、伊州区委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积极推进改革,探索体育场馆新型的运动方式,培育和开拓体育市场,规范体育场馆活动,增强体育场馆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体育中心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后备人才,规范业余训练的管理工作,完成业余训练竞赛目标任务,提高体育科研为训练服务的水平,做好为国家、自治区和大专院校输送优秀后备人才工作;组织与协助体育赛事的举办及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加强体育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哈密市伊州区歌舞团
承担送演出下乡活动、百日广场活动及大型节会活动的演出,全年免费公益性演出不少于30场;协助文化馆对业余文艺团体进行业务指导;满足市场对文艺演出的需求;创造文化集市、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参与重大节庆文艺调演;创作演出优秀剧目,为各族群众服务;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及演出,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积极探索商业化演出及市场开拓运作模式;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哈密市伊州区博物馆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负责举办陈列展览,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历史、科学和文化知识。发挥宣传窗口作用,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对全区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负责民航陈列馆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哈密市伊州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哈密市委广播电视农村公共服务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全面参与广播电视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做好维修维护台账登记。组织开展各乡镇监督指导工作,并配合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年度广播电视农村公共服务设备聘用维护服务人员技术培训以及聘用维护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广播电视农村公共服务管理部门须加强乡镇、村组广播电视农村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加强对村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维修联络服务、广播电视惠民政策宣传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管理好中央及自治区广播电视大功率无线数字覆盖工程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工作。开展好辖区内的直播卫星“村村通”“户户通”、“农村广播大喇叭”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伊州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