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以来历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六次、七次全会及区委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锚定伊州区“两型三区”定位目标,主动履职尽责,发挥财政政策效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一)2024年伊州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伊州区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确保一般公共、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四本预算”收支运行安全、高效、公开、透明。全区地方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之和)累计完成56.4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0.58%,同比下降0.29%。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91.7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6.39%,同比下降7.49%。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6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04%,同比增长9.2%。其中:税收收入41.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7.85%,同比增长5.38%;非税收入6.1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3.3%,同比增长44.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中水土保持费、矿业权收入、水资源费实现增收。
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6.8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16%,同比增长0.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支出增加。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98.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6.67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4亿元,上年结转0.68亿元,调入资金0.0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94.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8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4.71亿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4.08亿元,结转2025年支出,收支平衡。
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3亿元,增长21.63%;国防支出0.01亿元,增长75.64%;公共安全支出7.94亿元,增长7.98%;教育支出10.94亿元,增长2.41%;科学技术支出0.15亿元,增长6.19%;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0.67亿元,增长1.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亿元,增长12.13%;卫生健康支出4.55亿元,下降21.93%;节能环保支出0.28亿元,下降43.41%;城乡社区支出15.47亿元,下降4.18%;农林水支出9.26亿元,下降17.81%;交通运输支出1.47亿元,增长39.0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0.09亿元,下降56.77%;商业服务业支出0.02亿元,下降23.32%;金融支出0.01亿元,增长1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0.28亿元,增长828.67%;住房保障支出3.04亿元,增长9.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4亿元,增长2798.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6亿元,增长62.59%;债务付息和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53亿元,下降58.08%;其他支出0.01亿元,下降97.95%。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5.47%,同比下降3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
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6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0.97%,同比下降34.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下达专项债券资金同比减少51.08%。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26.5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58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9亿元,上年结转1.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3.7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17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2.81亿元,结转2025年支出,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2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22%,同比下降1.15%。
支出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2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8.63%,同比增长1.37%。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完成0.4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7亿元,上年结转0.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完成0.3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5亿元,调出资金0.0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8万元,结转2025年支出,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93%,同比增长8.11%,其中:保险费收入3.4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3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9亿元,其他各项收入0.14亿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增加。
支出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1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9.35%,同比增长7.91%。增支的主要原因是领取待遇人数增加,领取待遇标准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增加。
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9.3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8亿元,上年结余2.5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6.14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3.25亿元。
(二)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自治区核定伊州区政府债务限额185.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9.5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6.37亿元。截止2024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71.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6.5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4.97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限额内。
2024年,伊州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9.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7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7.9亿元、再融资0.63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资金8亿元。
二、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4年,按照区人大二届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凝心聚力保民生防风险稳增长,有力推进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保持必要强度。
(一)坚持开源挖潜,财政收入稳健增长
完善财政收入组织机制,把抓收入、增总量作为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既注重向内挖潜、又积极向外借力。一是增强实力,财政收入再创新高。伊州区财税部门努力克服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大宗商品价格低迷等因素影响,锚定年初收入预算目标任务,全力组织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全年财政收入增长符合预期,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63亿元,增长9.2%,助力伊州区在高质量发展中迈出坚实步伐。二是向上引力,壮大财力支撑保障。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各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主动谋划,拓宽渠道,集聚资源,与上级部门积极对接,全年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7.48亿元,进一步增强伊州区财力保障能力。三是向内挖潜,盘活存量资金。伊州区财政局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眼内部挖潜入手,积极盘活各类沉淀资金,做到应清必清、应缴必缴、应收尽收,全年盘活存量资金0.88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四是紧盯政策,发挥政府投资放大效应。2024年,围绕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及超长期国债等政策性投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9.3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04亿元,增发国债及超长期国债资金0.39亿元,有效化解地方资金筹措压力,提升重点投资项目资金保障能力,扩大政府有效投入稳增长。
(二)坚持人民至上,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以财政力度保民生温度,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全区民生支出累计完成55.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继续保持七成以上占比。一是加大教育方面投入。坚持教育投入只增不减原则,安排资金10.9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困难及特殊家庭学生“三免一补”政策,支持中职、高职教育等各项补助以及优化改善教育办学条件等支出,确保教育补助政策在教育各阶段落到实处。二是大力支持高质量就业。安排资金1.33亿元,用于就业、创业各项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等,实施“素质提升”“能力提升”工程。三是推进医疗卫生更加普惠。安排资金4.55亿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开展全民健康体检,实施健康扶贫,实现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签约服务全覆盖,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四是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安排资金6.69亿元,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大力支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落实社会保障托底政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五是助力优化生态环境。安排资金0.28亿元,加大对城乡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六是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安排资金2.71亿元,持续推进衔接资金、以奖代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成果更加巩固、衔接乡村振兴更加紧密。七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安排资金0.3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伊州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坚持防范风险,兜牢财政安全底线
强化源头管控,注重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保障“三保”在预算安排和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缺口。切实开展“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建立基层“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全年实现“三保”支出25.16亿元,有力保障民生政策全面落实、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各级机构正常运转。二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伊州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工作的长效机制》,规范政府债务化解流程。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政策支持、市级专项化债补助资金,全力化解伊州区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提前四年实现隐性债务清零目标。全年化解政府债务42.33亿元,伊州区政府存量债务总量显著下降,政府债务风险下降一个等级。全年除新增法定政府债务外,无新增违规举债,政府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三是推动财政平稳运行。强化库款监测,实施库款运行监控,确保库款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严格控制和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确保清理消化金额不反弹,暂付款规模只减不增。
(四)坚持集中财力,保障办好大事要事
紧盯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统筹财政各类资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区委确定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落实落地。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按照“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成典范”的总体目标,争取城市更新专项资金2.1亿元,为80个群众诉求衍生惠民项目、27处“口袋公园”项目和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征迁工作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加快打造宜居、宜业、绿色、智慧、人文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助力国有企业发展。投入注册资本金资金及政策性补贴0.61亿元,持续加大国企资本金注入力度,进一步增强国企“造血”能力,提升国企运营能力,壮大国企资产和实力。三是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投入科技创新资金0.14亿元,制定《伊州区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投入、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和奖励激励等机制体系。四是强化项目投资支撑。为进一步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和规范区级项目管理,安排项目前期费0.8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和落地实施,以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性,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升项目成熟度。
(五)坚持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增强以改革增动力、化风险的行动自觉,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更好发挥财政支撑保障作用。一是预算规范管理成效明显。2024年是伊州区规范预算管理的新元年,伊州区对标市级及其他先进区县预算管理理念,从制度约束入手,修订完善相关议事规则,制订长效机制,确保流程清晰、有据可依;从规范预算入手,各部门(单位)经费得到有效保障,预算管理效能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全区完成2023年度964个项目、资金27.17亿元的支出绩效自评,对2024年212个预算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对2024年640个预算项目、资金32.23亿元开展了全过程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通过强化政策、项目、部门整体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绩效管理质量,助力推进绩效管理拓面提质。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依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核心业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有效提升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四是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机制。坚持完善直达资金监管,全力以赴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监控工作,2024年全区收到中央、自治区直达资金5.18亿元,支出4.67亿元,支出进度90.15%,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使用安全规范。
(六)坚持从严从紧,增强规范监管水平
加强资金监管,全面有效落实科学理财,不断夯实财政管理基础,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一是依法接受监督。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二是认真落实审计、巡视问题整改。对各级审计、巡视发现的问题,全面予以落实整改,切实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三是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内容,全面提升预决算公开质量。除涉密单位外,全区212家部门及所属单位全部按要求完成2024年预算公开及2023年度决算工作。四是加强财政运行监管。常态化开展财政收支运行监管,压紧压实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管理主体责任,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和部门预算执行。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率通报机制,将公用经费、重点项目、债券资金等全部纳入通报范围,按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应用,筑牢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五是强化财会监督管理。全面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重点对违规招商引税返税问题、地方财经纪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重点问题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收集“急难愁盼”问题56条,发现问题51个,挽回经济损失82.78万元,切实维护财经法制权威。
总的来看,2024年全区财政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区人大、区政协加强监督、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单位)和全区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稳固,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同时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二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三是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预算编制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还需加强,财政整体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四是资金绩效亟需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还有差距。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5年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自治区、哈密市关于2025年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伊州区实际,提出2025年伊州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及区委二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切实保障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
——依法合规,完整科学。严格遵循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财政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编制预算。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完整编制一般公共、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四本预算”,全面准确反映政府各项收支。
——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科学合理测算预期收入,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根据收入和财力,按照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
——民生优先,有保有压。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严格标准,约束有力。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严格预算约束,未编列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部门项目管理,优化项目设置,规范项目编报,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项目预算支出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
——强化绩效,提升效益。加强预算绩效闭环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政府、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坚守底线,严控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不触碰违法举债、违规担保的红线,严禁违规举借债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性发展。
——公开透明,加大监督。按照预算公开要求,明确和落实预算公开主体责任,依法主动、真实完整、及时公开预算信息,提高预算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监督,切实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强化全过程跟踪监控,建设“阳光财政”。
依照以上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伊州区初步编制了2025年一般公共、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四本预算”,请予审议。
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以下预算收支均是按照改革后的财力安排的。哈密市已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待自治区审定后,伊州区将按照法定程序调整伊州区2025年财政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收入预算建议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4.28亿元,同比下降28.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财政体制改革部署,自2025年起全区实施新的财政体制。
支出预算建议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3.11亿元,同比下降4.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自治区财政体制改革影响,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减少。
主要安排:
1.基本支出31.6亿元,包括人员支出30.24亿元和公用支出1.36亿元。
2.项目支出40.77亿元。包括中央、自治区戴帽转移支付支出10.92亿元、一般债券项目资金支出2亿元、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支出27.85亿元。
3.预备费0.74亿元。
2025年伊州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2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长47.7%,其中:公务接待费预计8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计101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长4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将新能源车辆租赁费330万元调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保”支出预算建议安排:
伊州区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编制2025年“三保”预算,根据“三保”各保障项目详细分列,并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把保“三保”支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确保“三保”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不留硬缺口。2025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25.83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6.59亿元、保工资17.88亿元、保运转1.36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77.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8.71亿元,调入资金0.09亿元,上年结转4.0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77.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11(含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预计2.5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收入预算建议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7亿元,同比下降33.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心城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由市自然资源局收缴,纳入市级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建议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8.78亿元,同比下降39.9%。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8.8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6亿元,上年结余2.8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8.8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8亿元(含专项债务付息支出预计3.1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0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收入预算建议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29亿元,同比增长2.08%,其中:利润收入0.29亿元。
支出预算建议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0.35亿元,同比增长35.76%,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0.07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12亿元、国有企业公益性补贴0.16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0.4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7亿元,上年结转0.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0.4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5亿元,调出资金0.09亿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各项基金。收入按项目划分,主要包括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委托投资收益、其他收入、转移收入。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其他支出、转移支出。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收支平衡,留有结余。
收入预算建议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18亿元,同比增长5.59%,其中:保险费收入3.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4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2亿元,其他各项收入0.15亿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础性养老金调资,自治区和本级基础性养老金补贴增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缴费收入增加。
支出预算建议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64亿元,同比增长8.14%。增支的主要原因是领取待遇人数增加,领取待遇标准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增加。
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0.43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18亿元,上年结余3.2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6.6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9亿元。
(五)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情况
2025年,伊州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186.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0.5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6.37亿元)。
四、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2025年,伊州区将突出依法理财,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财政预算管理提升效能,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全力支持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收入要点,增强财政综合实力
一是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夯实财力基础。围绕人代会确定的预算收入目标,加强分析研判,跟踪分析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充分发掘矿产资源、水土保持、水资源税等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和突破点,努力实现财政收入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惠企政策,服务市场主体,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涵养税源财源,持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拓展财力来源。全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源和资金“三资”盘活利用,积极探索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利用新路径。
(二)聚焦政策导向,抢抓发展政策机遇
一是牢牢把握国家重大政策利好。认真学习研究一揽子增量政策,统筹谋划、全力以赴,不断加大向上对接衔接力度,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把政策“含金量”转化为实物“工作量”。二是全面掌握政策动向,深入分析研究上级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把握中央、自治区财政投资方向、地方可争取空间以及向上争取工作环节等细节,做好研究分析,提高项目资金申报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争取上级补助收入“只增不减”。三是加强行业主管部门间配合与协作,摸清信息和分配方式,强化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做深做细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申报争取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特别是增发国债和专项债券资金,切实保障全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支出重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过“紧日子”不动摇。强化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刚性,严控预算追加及调整,厘清大事要事,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支出时序。二是重点保障不松劲。一以贯之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全面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财政资金重点向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倾斜。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和整合资金,合理配置资源,支持产业培育、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三是严控资金沉淀。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按规定及时收回长期沉淀资金,统筹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最急需的地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聚焦风险难点,增强持续发展动力
一是强化对预算执行的控制,规范预算追加行为。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库款保障“优先”“三保”支出两个“优先”,库款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做好“三保”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债务化解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化存量、控增量”的思路,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禁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三是密切关注专项债券政策走向,加强科学研判,做好财政承受能力动态评估预判,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着力促进稳增长、稳投资。
(五)聚焦改革亮点,激发财政管理活力
一是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载体,以“零”为起点,破解支出预算固化格局,实行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等与预算安排挂钩,全面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有效衔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突出奖优罚劣导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政策实施效能。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指标管理、国库支付等业务闭环监管,强化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和财务管理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财经秩序,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各位代表,过往可鉴、未来可期,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和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意见建议,坚定敢战能胜的信心勇气,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勇往直前、实心干事。当前我区财政工作十分困难,也请各位代表、委员更加关心、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一起为哈密在全疆率先基本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伊州力量!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安排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投资收益。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预备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转移支付制度: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由上级财政安排给下级财政的补助支出。可分为:中央对自治区的转移支付制度、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两个层次。现阶段,中央对自治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策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规定,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融资,由地方政府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融资,由地方政府发行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
调入资金:指政府财政为平衡某类预算收支、从其他类型预算资金及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上解支出:指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政府财政上交给上级政府财政的款项。
调出资金:指政府财政为平衡预算收支、从某类资金向其他类型预算调出的资金。
预算绩效管理:指政府依据其需要实现的职能和施政计划,确定实现计划所需要的支出经费,并评估和测量某项支出计划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和业绩。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
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自2025年1月1日起,自治区实施以分享主体税种为主,合理分享非税收入的收入划分体制,通过划分各级财政事权,明晰各级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各级政府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筑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隐患、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