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614006/2024-0019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1-16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伊州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群众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把我单位建设成为真正的“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满意在机关”的文明单位。

二、主要内容

财政政务公开包括:公开财政部门已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基层单位办事的政策依据、章程制度、程序办法、办理时限和结果;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活动。

公开的事项包括:

1、财政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财政部门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职责权限及其调整变动情况,财政部门及内设机构变动情况。

2、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电话及其联系方式。

3、财政政策与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包括已出台的和正在执行的财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重要政策;已发布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规规章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财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文件;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对外发布的其他法定事项和行政措施等。

4、财政管理制度。包括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非税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制度等。

5、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

6、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制度及监管情况;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标采购的程序。

7、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

8、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等。

9、其他要求公开的事项。

不得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包括: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财政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

3、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

4、与刑事及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诉讼公平、公正或执法活动的信息。

5、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

三、政务公开原则

为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开。

2、全面真实原则。向社会公开的财政政务事项,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可信、完整准确。

3、有力监督原则。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既要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又要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4、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必须从实际出发,突出本部门业务特点,简洁明了,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四、信息公开的审核及监督

1、审核。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实行层层审核把关制。先由科室负责人初步审核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公开。如提供的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负责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监督。各部门、科室应及时将需公开的内容(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纸质版、电子版附带三审三校表报区政府政务公开,经其审核无误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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