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调整事由和依据
伊州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了2023年伊州区预算草案,在预算执行中,预算收支发生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编制调整预算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伊州区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经伊州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7.78亿元,总支出107.78亿元。
截至目前,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107.78亿元调整为99.92亿元,调减7.86亿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41.51亿元调整为43.62亿元,调增2.11亿元,调增的原因:受经济环境回暖、营商环境较好等经济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增加1.84亿元、非收收入增加0.27亿元。超收收入主要用于债务化解及依法依规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
2.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由40.94亿元调整为43.09亿元,调增2.15亿元。调增主要类型:基层落实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1.33亿元、教育转移支付收入0.06亿元、县级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收入0.66亿元、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
3.上年结余0.98亿元,无调整。
4.调入资金由17亿元调整为4.88亿元,调减12.12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35亿元,无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107.78亿元调整为99.24亿元,调减8.54亿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84.82亿元调整为76.53亿元,调减8.29亿元,调减的原因:一般债券支出减少0.4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减少4.3亿元、本级项目支出减少3.54亿元。
2.上解支出由14.7亿元调整为14.42亿元,调减0.28亿元,(其中:调增0.76亿元、调减1.04亿元),调增的原因:因税收收入增加,体制上解增加0.74亿元、专项上解增加0.02万元。调减的原因:专项上解减少1.04亿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由8.26亿元调整为8.29亿元,调增0.03亿元,调增的原因:国外债务还本增加0.03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6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经伊州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伊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8.26亿元,总支出38.26亿元。
截至目前,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38.26亿元调整为29.15亿元,调减9.11亿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29.24亿元调整为12.68亿元,调减16.56亿元,(其中:调增1.9亿元、调减18.46亿元),调增的原因:城市基础配套费增加0.21亿元、污水处理费增加0.03亿元、专项债券收益增加1.66亿元。调减的原因:由于土地出让收入不理想,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18.46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0.11亿元,无调整。
3.上年结余0.21亿元,无调整。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由8.7亿元调整为16.15亿元,调增7.45亿元。调增主要原因:新增置换债券转贷收入7.45亿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38.26亿元调整为27.55亿元,调减10.71亿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20.89亿元调整为22.4亿元,调增1.51亿元(其中:调增5.97亿元、调减4.46亿元),调增的原因:专项债券支出增加5.97亿元。调减的原因:消化暂付款调减2.8亿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调减1.66亿元。
2.调出资金由16.91亿元调整为4.79亿元,调减12.12亿元。
3.还本支出0.36亿元,无调整。
4.基金上解支出由0.1亿元调整为0亿元,调减0.1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经伊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伊州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061.32万元,总支出安排4061.32万元。
截至目前,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由4061.32万元调整为4135.32万元,调增74万元。其中: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00万元调整为2874万元,调增7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680.32万元,无调整。
3.上年结余581万元,无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由年初4061.32万元调整为3415.32万元,调减646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680.32万元,无调整;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由年初2541万元调整为1872万元,调减669万元;调出资金由年初840万元调整为863万元,调增2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2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经伊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伊州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8亿元,总支出5.64亿元。
截至目前,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由7.8亿元调整为8.07亿元,调增0.27亿元。其中:
1.社会保险缴费收入2.92亿元调整为3.11亿元,调增0.19亿元,调整原因:一是机关养老2023年缴费基数中增加了2021年的补发绩效和2022年的绩效,缴费基数较预算大幅上涨。二是城乡居民养老补费政策调整,缴费收入增长。
2.财政补贴收入2.16亿元,无调整。
3.其他收入0.07亿元,无调整。
4.上级补助收入0.72亿元,无调整。
6.上年结余1.93亿元调整为2.01亿元,调增0.0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由年初5.64亿元调整为5.66亿元,调增0.02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由年初5.64亿元调整为5.66亿元,调增0.02亿元,调整原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支出增加。
年终结余由年初2.16亿元调整为2.41亿元,调增0.25亿元。
三、伊州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自治区已下达伊州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合计2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5亿元(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0.6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15亿元。已提请并通过伊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四、“三保”预算安排资金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后为76.53亿元,其中:“三保”支出预算由年初23.92亿元调整为26.07亿元,调增2.15亿元。
“保工资”支出16.52亿元调整为18.7亿元,调增2.18亿元。
“保运转”支出0.84亿元,无调整;
“保民生”支出6.56亿元调整为6.53亿元,调减0.03亿元。
上述预算调整,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全力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资金保障,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全力做好全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工作,推进伊州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哈密市伊州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