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调整原因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预算收支发生变化。收入方面:一是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二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加。三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转贷收入。支出方面:一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应安排支出增加。二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对应安排支出增加。三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四是专项上解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调整伊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伊州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二、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4月25日,经伊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伊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84.67亿元,总支出安排84.67亿元。
截至目前,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84.67亿元调整为107.78亿元,调增23.11亿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51亿元,无调整。
2.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由21.28亿元调整为40.94亿元,调增19.66亿元。调增主要类型:市级补助收入12亿元、教育转移支付收入0.24亿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0.13亿元、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3.21亿元、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收入0.29亿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收入0.96亿元、兵团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收入0.75亿元、巩固脱贫攻坚转移支付收入0.23亿元、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节能环保转移支付收入0.12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县级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收入1.57亿元。
3.上年结余0.98亿元,无调整。
4.调入资金由16亿元调整为17亿元,调增1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9亿元调整为7.35亿元,调增2.45亿元。调增主要原因: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5亿元(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0.6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84.67亿元调整为107.78亿元,调增23.11亿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62.98亿元调整为84.82亿元,调增21.84亿元(其中:调增22.11亿元、调减0.27亿元),调增的原因:一般债券支出增加2.45亿元、转移支付支出增加7.66亿元(含乡村振兴以奖代补0.5亿元)、偿还债务12亿元(含PPP项目支出责任)。调减的原因:弥补上年专项减少0.27亿元。
2.上解支出由13.43亿元调整为14.7亿元,调增1.27亿元,调增的原因: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结余的通知》(哈市财建[2023]18号)的文件规定,要求专项上解支持产业发展资金0.27亿元、上解市级1亿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26亿元,无调整。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4月25日,经伊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伊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33.09亿元,总支出安排33.09亿元。
截至目前,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33.09亿元调整为38.26亿元,调增5.17亿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32.17亿元调整为29.24亿元,调减2.9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31.13亿元调整为28.3亿元,调减2.93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0.11亿元,无调整。
3、上年结余0.21亿元,无调整。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由0.6亿元调整为8.7亿元,调增8.1亿元。调增主要原因: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1亿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33.09亿元调整为38.26亿元,调增5.17亿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16.72亿元调整为20.89亿元,调增4.17亿元(其中:调增8.17亿元、调减4亿元),调增的原因:专项债券付息增加0.07亿元、专项债券支出增加8.1亿元。调减的原因:偿还全口径债务调减1.75亿元、偿还PPP项目调减2.25亿元。
2.调出资金由15.91亿元调整为16.91亿元,调增1亿元。
3还本支出0.36亿元,无调整。
4.基金上解支出0.1亿元,无调整。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调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调整。
三、伊州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自治区已下达伊州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合计12.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5亿元(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0.6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7亿元。现提请伊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四、“三保”预算安排资金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后为84.82亿元,其中:“三保”支出预算由年初25.4亿元调整为23.92亿元,调减1.48亿元。
“保工资”支出16.52亿元,无调整。
“保运转”支出0.84亿元,无调整;
“保民生”支出8.04亿元调整为6.56亿元,调减1.48亿元。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紧盯任务抓落实,培植财源促发展。一是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健全完善“政府主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多部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税收工作开展情况,落实财税税收征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全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跟踪监控,随时掌握税源变动情况,不断提升数据治税、信息管税的精准度,严防收入跑、冒、漏,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做好优惠政策到期企业税款征收工作,全面摸排辖区内风光电企业享受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等优惠政策到期情况,电力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抵缴情况,建立台账、专项管理,确保税款及时入库。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刚性预算执行,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调整。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保运转、压一般”的支出原则,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优支出结构,用好债券资金,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保障。
(三)全面落实“三保”任务。一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对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准确上报各项监测数据,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化解,如遇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强化全额预算、保持库款规模等措施,全面落实“三保”保障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兜牢“三保”底线,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四)积极防控债务风险。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坚决贯彻“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伊州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机制,严守政府债务红线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依法合规管理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确保政府债券早发行、早使用,尽早实现对社会经济的投资拉动作用。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明确的年度化解任务,积极筹措资金,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