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卫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根据哈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哈市财社[202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明确你单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0万元。支出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支出科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你单位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请你单位对分配下达至具体项目的资金,按照《伊州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伊财预字〔2018〕50号)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分配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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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伊州区 |
合计 |
伊州区卫健委 |
200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