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下达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20000万元,按照《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奖惩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05号)规定,债券资金在3个月内全部形成实际支出、年末不得形成结转结余资金,新增债券资金只能用于申报的公益性项目的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拨付单位实有账户或财政专户、虚列支出。
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制度,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得闲置、浪费债券资金,更不能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对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伊州区财政局将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和违规举债问题线索报伊州区纪检委,进行追责问责。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财政债券资金20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内容 |
债券类型 |
债券资金 (万元) |
合计 |
20000 |
|||
1 |
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
专项 |
2000 |
2 |
哈密市伊州区城市建设投资中心 |
伊州区新盛二期保障性住房改造项目 |
专项 |
2000 |
3 |
高新区 |
哈密高新区南部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 |
专项 |
2000 |
4 |
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医疗设备配备项目 |
专项 |
2000 |
5 |
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哈密市伊州区2022年青年北路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专项 |
1000 |
6 |
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哈密市伊州区2022年北郊路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专项 |
1000 |
7 |
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伊州区二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专项 |
4000 |
8 |
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哈密市伊州区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
专项 |
3000 |
9 |
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哈密市伊州区城西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
专项 |
3000 |
三、监督电话:0902-2232234
哈密市伊州区财政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