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扶办[2018]74号)、《易县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易扶[2018]116号)及补充通知(易扶[2018]118号)、(易扶[2019]101号)和易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产权确认工作的》通知(易扶[2020]78号),通过收集汇总各相关乡镇光伏扶贫收益分配计划,制定了全县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方案。
一、2021年村级光伏电站扶贫收益及安排
2021年村级光伏电站扶贫收益可支配资金共计1062.3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安排的公益岗工资,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对象为24个乡镇中的162个贫困村。乡镇实际上报152个贫困村,30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户边缘户。
二、公益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24个乡镇上报情况,在152个贫困村共安排公益岗位3093个,按照公益岗位补每人300元/月补助标准,全县公益岗位补助资金共计1062.3万元。
附件:易县2021年度村级光伏电站扶贫收益分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