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0月24日我局作出3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易县宏科伟利海泡石厂年产1000吨海泡石成品项目 | 易环验[2019]43号 | 2019.10.24 |
2 | 易县新双水泥砖厂年产100万块水泥砖项目 | 易环验[2019]44号 | 2019.10.24 |
3 | 河北金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重钙粉、5 万吨腻子粉、5 万吨抗 裂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 | 易环验[2019]45号 | 2019.10.24 |
附件下载:
河北金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重钙粉、5 万吨腻子粉、5 万吨抗 裂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pdf
易县新双水泥砖厂年产100万块水泥砖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pdf
易县宏科伟利海泡石厂年产1000吨海泡石成品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pdf